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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历次修订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本研究针对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自1958年至2008年的六次修订,将从目标、内容、课时以及评价四个方面进行说明,希望对我国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修订及小学科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
1、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概况
日本的课程标准(日本称《学习指导要领》)是日本文部科学省根据《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及《学校教育法实施细则》制订的,由文部科学大臣公示,具有法律效力。
日本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一次颁布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即日本的《小学理科学习指导要领》)是在1947年,195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之后1958年、1968年、1977年、1989年、1998年、2008年分别进行了修订,大约每十年进行一次修订。
日本1947年颁布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1952年第一次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都是带有“试案”二字的,从1958年第二次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开始去掉了“试案”二字。
本研究的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历次修订是指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去掉“试案”二字开始的1958年至2008年的六次修订。具体将从科学目标、内容、课时以及评价四个方面说明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历次修订情况。期望对我国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修订及小学科学教育改革提供参考。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从1968年的修订开始,把颁布时间与实施时间之间留有三至四年的过渡时间,直至现在。另外,不论是在目标或内容方面都会在原有基础之上进行增设、增加或减少的调整,使其更加合理、不断完善。
2、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目标
日本1958年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目标是从知识、态度和技能三个方面进行表述的。1968年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目标是从知识、态度、能力和思考四个方面进行表述的。1977年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目标是从知识、能力和态度三个方面进行表述的。1989年、1998年和2008年修订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目标都是从知识、态度、能力和思考四个方面进行表述的。
1989年修订的目标是在1977年修订目标的基础之上增加了思考方面(即“培养科学的看法和想法”)的表述。1998年修订的目标在1989年的基础之上,在进行观察、实验之前增加了“有目的地”的词语。2008年修订的目标在1998年的基础之上,在“对自然事物和现象的理解”中的理解之前增加了“伴有实感”的词语。也就是说1977年的目标在经过三次的修订之后,修改为2008年修订的目标。使日本小学科学目标的表述更加简洁、清楚、合理,与其评价一体,便于实施,在教学层面容易操作,使目标能够高度达成。
3、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内容
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内容在单元数量上是在逐渐减少的。1998年的修订减少到最低。由1958年修订的内容单元数量120个减少到2008年修订的内容单元数量31个,即2008年的内容单元数量约为1958年的四分之一。内容的特点是由重视知识的系统性(1958年)到注重内容的国际通用性,能够进行观察实验、课题学习、反复指导的转变(2008年)。
4、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课时
从1958年至2008年的六次修订,日本小学科学课时总数都是在减少的,但是,小学科学课时数量占小学总课时数量的百分比都是在6. 5%至10. 8%之内,2008年的修订调整到7. 2%,小学科学总课时数量为405。
5、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评价
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历次修订的评价中,1958年修订的目标表述与其评价方面是一致的,都是从知识、技能和态度三个方面。1968年修订的目标表述是知识、态度、能力和思考四个方面,但是,评价方面只提到知识、能力和思考三个方面。1977年修订的目标在表述上是知识、能力和态度三个方面,但是,评价方面提及知识、能力、态度和思考四个方面。1989年、1998年和2008年修订的目标表述与评价方面是一致的,都是知识、能力、态度和思考四个方面。
从评价方面的层次深度来看,各个评价方面在历次修订中还是有所变化的。例如在知识方面的评价层次上的变化,不仅是记忆,更重要的是理解,而且是要求伴有实感的深刻理解。在技能方面的评价层次上的变化,不仅是进行观察、实验的操作,而且是要有目的性,根据目的进行选择实验器材,并对过程和结果要求进行准确的记录。在态度方面的评价层次上的变化,不仅是对自然的热爱和爱护的关心态度,还要有热情,并能够持续保持下去变成一个兴趣,形成一种习惯,积极地运用在生活中。各方面的评价层次是随着历次的修订逐渐加深的。思考方面的评价是从思考其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地考察,有逻辑地、客观地、理性地认识自然事物和现象,到最终要集中到解决问题上来,同时要求拥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历次修订,使小学科学目标的表述与其评价方面逐渐趋于一致,这样既有利于课程标准在实施层面上的可操作,也有利于促进目标的高度达成,使课程标准的落实能够准确、到位。
6、对我国的启示
基于上述从目标、内容、课时以及评价四个方面对日本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自1958年至2008年的六次修订概况的说明,对我国的启示有以下几点供同行们思考。
(1)有必要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科学,有利于与幼儿园衔接
我国现行的小学科学是根据2001年颁布的坏斗学(3年级一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开设。其实,我国在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中规定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开设自然,直至2001年。1986年之前都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开设自然的。我国现阶段应该说是一个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视科学教育的时期。2002年开始的“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是从幼儿园开始尝试实施科学教育的,多年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同时也是必要的。由此,可以说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开设科学是非常必要的。既有利于与幼儿园阶段衔接,又为小学中年级的科学课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2)增加小学科学课时数量,有利于学生对科学内容的深刻理解
日本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时占义务教育阶段总课时的比率是9. 1 %。其中,小学科学课时占小学总课时的7. 2%,初中科学课时占初中总课时的12.6%。日本初中科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率是小学的1. 75倍。我国(以北京为例)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时占义务教育阶段总课时的7. 6%。其中,小学科学课时占小学总课时的4. 7%,初中科学课时占初中总课时的12.5 %。科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率我国初中是小学的2. 70倍。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小学科学课时设置的数量是比较少的。
另外,从小学科学课时占小学总课时的比率来看,我国与日本相比(中国的具体情况参考表6,日本的参考表4),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比率是4. 7%,比日本的1958年至2008年之间的最低比率6. 5%还要低。但是,我国小学科学内容却比日本的多。
因此,不论从确保、提高小学科学教学质量方面,还是从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均衡方面,我国有必要增加小学阶段的科学课时数量。
(3)精选科学内容,给学生充裕的时间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
精选科学内容,让学生有充裕的时间运用科学探究的方式学习科学,体验观察、实验等科学过程。让学生在体验科学过程中,不仅是理解科学知识,同时掌握科学方法,养成科学态度以及形成科学思维。使其成为一种习惯。更重要的是对科学产生兴趣,能够把学到的科学知识、方法、态度和思维等积极主动地运用到生活中去。使学生在科学学习过程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并能够终身愉悦地享受学习。
(4)颁布课程标准的同时出台评价标准,以确保教学质量的水准
课程标准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落实到位,目标也很难实现。国家在颁布新的课程标准的同时,如果有与课程标准对应的评价标准出台,不仅能够确保课程标准实施的有效性,也能确保教学质量的高水准。因为课程标准的实施需要各层级的领导、管理人员以及众多的一线教师一步一步地落实,如果有与课程标准对应的评价标准,能够指导各层级的领导、管理人员以及众多的一线教师方向一致、步调同律地落实到位,才可能使教学质量保持一定的水准,并不断地改善、提高。
(5)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留有过渡时间,有利于对新课程改革理念的理解
目前我国的课程标准的修订在颁布之年起即开始实施,期间几乎没有过渡时间。但是,又不是所有年级同步开始试用,只是从起始年级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小学三至六年开设科学课,新课程标准开始实施时只是三年级,要经过四年之后,新的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实施才是全面开始。另一种方式是,自新课程标准公布之后有几年的过渡时间,让教师和学生、家长等相关人员共同都对新课改有统一的认识、充分的理解及思想准备,几年之后所有年级同时、共同进入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考虑给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留有过渡时间是值得我们思考、探讨的一个问题。
(6)明确小学各年级的目标和内容,有利于目标的高度达成
现行的坏斗学(3年级一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只有课程的总目标,没有对各年级的目标进行明确要求;课程内容分为物质世界、生命世界和地球与宇宙三部分,也没有对各年级的内容做具体、详细的说明。
从我国的1950年、1956年、1963年、1977年、1978年、1986年、1988年、1992年对自然教学大纲的历次修订来看,每次修订的教学内容都有各年级的具体、详细说明,这个传统是需要保持下去的,并且是值得持续保持下去的。
对各年级的目标、内容进行明确、具体、详细地说明有利于课程目标的有效实施、容易操作,有利于落实到位,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
关于这一点不需要借鉴,因为我们本来就有这个传统,通过比较能够更清楚地提醒我们有必要继承这个传统,并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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